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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

以稿换稿】【收藏】  作者: 佚名  来源: 秘书工作  阅读 次 【    】【加入会员

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,根据《**区国家税务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》,按照区局提出的“以“六基”为抓手,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,以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依托,全面实施“三五二”工作计划,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,确保税收收入(名称替换)增长”的工作要求,切实提高征收前台服务质量,优化业务流程,尽最大努力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、便捷的服务,节约纳税人的办事时间,提高国税机关的行政效率。

不断完善“一站式”服务、“办税一卡通”和“同城通办”业务,大力推行“阳光作业”,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,不断强化责任意识、服务意识和勤政意识,树立“服务型”的国税机关形象。为此,结合我所实际情况,现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意见:

一、征收前台工作职责

负责前台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工作,承担纳税咨询、受理、核批的操作型业务。征收职能主要包括:受理行政许可(指定企业印制发票;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;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;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;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、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);受理税务登记;普通发票发售、验旧、比对及缴销;金税工程的防伪税控发票发行、发售、认证及报税;发票代开,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;受理、审核纳税申报,延期申报、延期缴纳受理报批;税款征收及税务行政性收费解缴;受理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;承办有关适用简易程序的税务违法行为处罚(税务登记、纳税申报、发票管理等违章行为);涉税文书受理、核批;涉税征管资料收集、整理及归档,“一户式”电子资料采集管理,征管电子台帐采集管理;票证管理、税收会计核算及统计分析;编制、报送各类报表和资料;税收法规、政策宣传及其他纳税服务项目。

【文章共7373字,范文学习借鉴,请勿直接抄袭】



(十一)、负责接待工作,所长未在所内,未做好接待工作及未按规定及时登记、分办、回复人民来信来访,每件次扣5分。

(十二)、负责各种报刊的及时征订造册上报(含收订费)、收集、整理、分发。未按规定办理每次扣5分,超一天上报扣1分,所内的报刊差一本(份)扣5分。

(十三)负责所内出纳工作,资金出现差错,除按实赔偿外,每发生一起扣5分。

(十四)、未完成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,每次扣2—10分,不服从所领导安排每次扣10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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